住宿須知
一、住宿申請:
(一)設籍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 說明:
- 【女生】屬五專部護理科,經【住宿確認單】家長簽章及提供證明文件】驗證,得返家居住。其餘一律住宿。
- 【男生】屬上述區域,均採網路報名,申請期限 8 月 20 日(星期一)至 22 日(星期三),依順序遞補。
(二)研究所/二技、四技部採自由申請。唯【男生研究生請來電,分機 2317 詢問】。
(三)【住宿確認單回條】說明:凡新生(轉學生)者,均填妥後於註冊當日繳回。
(四)寢室床位分配表於 8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公告於學校網頁【新生】專區, 請自行上網查詢。提醒:住宿費納入學雜費統一收費。
(五)住宿生自備物品:
- 寢具統一規格:標準單人尺寸(請參考文件【宿舍寢具代訂服務】)。
- 寢具統一顏色:淺藍色。
- 蓋被(含被套、被胎)一條。
- 墊被(墊被套、床包)一條。
- 枕頭〈含枕頭套〉一個。
- 環保餐具(可密閉之餐盒、環保筷、環保杯)
- 全體同學備妥白色素面短襪三雙及白色運動鞋一雙;女同學另備白色素面皮鞋一雙,男同學另備黑色素面皮鞋一雙。
- 原住民獎助生由慈濟志業體提供寢具一組,於新生報到時領取。
※9月5日報到時請備妥上列物品或於註冊當日向廠商訂購,新生入學輔導報到日領回。
※除鞋類外,其餘物品廠商當日提供零售服務(含環保餐具)。
二、寢室設施說明:
※五專部、二技部及四技部女生寢室(致善樓、致真樓):
(一)每人每學期收費 5,000 元。
(二)四人雅房,衛浴設備為同樓層共用。
(三)床鋪(平鋪、上鋪,依現況安排)。
(四)寢室備有書桌(燈)、椅子、衣櫥、置物櫃、吊扇、冷氣及網路。
(五)衣櫥及書桌備有可上鎖之扣環,請自備鎖頭。
※五專部、二技部及四技部男生寢室(致美樓):
(一)每人每學期收費 6,500 元。
(二)四人套房,衛浴設備為同寢室共用。
(三)寢室內備有書桌(燈)、椅子、衣櫥、置物櫃、吊扇、冷氣及網路。
(四)衣櫥及書桌備有可上鎖的扣環,請自備鎖頭。
※研究生(女生-致善樓,男生-致美樓)
(一)每人每學期收費 9,000 元。
(二)衛浴設備為同寢室共用。
(三)寢室內備有書桌(燈)、椅子、衣櫥、置物櫃、吊扇、冷氣及網路。
※住宿生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今年新生僅開放二日(9月3日、4日),請利用指定時間寄達包裹,依手冊內頁 所附「住宿生郵寄包裹黏貼表」,填妥書面資料貼於包裹側面,以利承辦單位協助處理。宿舍僅提供存放空間,貴重或易壞損物品請勿郵寄。
※住宿期間應遵守學校住宿規定,請詳閱內容。
三、住宿管理規定摘要(務必仔細閱讀,以確保個人權益)
(一)寢室公共設施維護:
- 寢室內現有設施及物品,均為學校已列帳管理之財產,應愛惜公物及公共設備, 全體住宿生負有共同保管與維護之責,依規定不得搬移、調換或逕行破壞, 若發現違規行為,將依校規懲處,並負照價賠償之責任。(同寢室同學負共同保管之責)。
- 寢室內設施若屬於自然故障或列帳耗財,應立即向舍監反映,上網填寫修繕單, 由總務處依填單順序及生活需求之緩急派員維修,若查修檢定為不當毀損, 應由使用者或同寢室成員照價賠償。
(二)宿舍作息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0800時至1010時屬舍監執行公共區域環境巡查與寢室內務檢查,上午0800時(每月朝會升旗0730時)前,請離開宿舍至校園上課,或至圖書館溫書,1010時以後始可返回宿舍。
- 晚自習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睌上2000時至2200時於寢室實施。
- 每日2300時熄大燈,0015時熄桌燈及關閉宿網,翌日05:00時恢復桌燈及宿網供應。
- 星期一至星期四晚上2000時至次日0500時禁止離舍。
- 餐廳供餐時間如下:
餐 別
日別
供應時間
早餐
中餐
晚餐
自助餐
平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06:30-08:10
11:30-13:00
17:00-18:30
假日
星期六、日及假日
線上訂餐
12:00-13:00
17:30-18:30
簡 餐
平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X
11:30-13:10
17:00-19:00
假日
星期六、日及假日
X
11:30-13:30
17:00-18:30
- 沐浴時間:每日下午1700時至2000時。
- 晚點名: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日晚間2000時與2200時各實施一次,於寢室內由樓 長實施點名,點名時間不在寢室且逾2300時仍未親向舍監報到者,視同不假外宿;樓長實施點名時,嚴禁謊報或冒名代點,違規者依校規議處。
- 星期五、六、日不實施晚自習,未申請外宿請假者應於2230時前進入宿舍參加晚點名,欲申請假日外宿請假者,應於每週五下午1600時前上網完成請假手續(1600時以後網路系統關閉),不假外宿者依校規辦理處份。
- 電話使用規定:各樓層之電話分機、公共電話及手機於晚自習時間(2000時至2200時)及就寢時間(2300時至次日0500時)禁止使用,以免干擾其他同學安寧。(若有急事可向舍監報告後,至一樓使用電話)。
- 星期一至星期四因故無法參加晚自習者,應於當日下午1630時前完成外出請假手續,並將假單送交舍監,方可離舍;未經准假之同學一律在寢室參加晚自習(晚自習時段開放請假範圍:至校區圖書館複習課業、夜間課程、電腦教室查詢資料或製作報告、因病就醫看診)。
- 每星期五1730時至星期日2230時前可申請假日外宿返家,欲請假外宿者,應於每星期五下午1600時前上網完成申請,經輔導教官(校安老師)准假後,始可外宿返家,未完成請假手續者,嚴禁外宿,凡不假外宿者,依校規辦理處份。
(三) 門禁管制規定:
- 實施門禁時段刷卡管制,請恪遵門禁刷卡規則,切勿違反規定,以免處份產生。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時至1010時(每月朝會升旗提前0730時離舍)舍監巡查時段禁止逗留宿舍,身體不適者,請至健康中心休息,沒有排課的同學請至圖書館或各所系科教室溫習課業。
- 住宿生離開寢室前,務必關閉水電,以節約能源;並將個人抽屜、衣櫃及房門上鎖,現金及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以維護財物安全,請個人善盡重要財物保管之責。
- 不得邀約異性同學、親友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亦不得跨棟進出,違反規定者,依校規從嚴處分,以維護宿舍整體安全。
(四)內務規定:
- 各項內務擺放,請依各宿舍內務示範及規定執行,請配合遵守。
- 寢室門窗及牆壁不可張貼任何圖片及文字,以維觀瞻。
- 寢具依規定摺疊整齊,置於指定位置。
- 盥洗用品、臉盆、拖鞋、皮鞋、運動鞋等排放,依各宿舍內務示範標準執行。
- 書籍與文具用品依內務規定排列整齊,桌面保持清潔,不得放置雜物。
-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依規定實施公共區域環境檢查及內務秩序成績評分,每週 結算成績,於次週週三公佈。
- 晚自習時段屬於寢室內溫習課業,切勿從事其他活動(行為),床上勿堆放雜物。
- 衣物應晾晒於指定場所,嚴禁晾晒於寢室內,以維寢室衛生。
- 每月定期實施大掃除乙次,當日晚自習時段禁止申請外出。
- 每日實施內務公共區域優良評比,擇優獎勵及公告週知。
- 同學因宿舍違規由舍監每日上網登錄違規單,並通知導師及輔導教官列入操行成績評核之依據,如有異議,請於3天內向輔導教官完成說明事宜。違規紀錄請隨時上網查詢【學生系統】、【家長系統】,以保障自身權益。
(五)一般規定:
- 本校全區嚴禁吸菸、酗酒、賭博、吸毒及嚼食檳榔等行為,違者依校規嚴懲, 次一學期不受理住宿申請,為提供優質住宿環境,全體住宿人員每月至少實施一次CO檢測。(依本校學生服裝儀容標準規定,如住宿生經常服裝儀容不整,經師長多次勸導不改者,學校有申請住宿同意與否之參考標準)
- 每日就寢時段,嚴禁開燈、使用電腦、音響、手機或彈奏樂器,禁止大聲喧嘩或擅離寢室,以免影響夜間安寧,造成同儕困擾,違者依校規懲處。
- 嚴禁擅自接用電源或使用非核准之電器用品、及攜帶違禁物品與易燃物進入宿舍,以維護住宿安全。(可攜帶之電器用品:電風扇、吹風機--僅限於盥洗室使用)
- 住宿樓層及寢室分配由宿舍服務股依整體考量統一分配,禁止擅自變更樓層、 寢室及床位,如無法配合,將不受理住宿申請。住宿人員禁止跨舍及跨樓層, 且禁止兩人共睡一床或打地鋪。
- 宿舍嚴禁發生鬥毆及偷竊行為,違者嚴懲。
- 室內清潔工作由全寢室同學共同負責,每日離舍前需將寢室打掃乾淨,物品歸位及清除垃圾。【垃圾場開放時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700-0800時及下午1700-1800時)
- 各寢室依樓長排定之任務分工,輪流打掃各樓層之公共環境區域,每日由舍監及幹部實施檢查。
- 每學年調整寢室。
(六)常見處份:
1、申誡處份:
- 逾時離舍或返舍。
- 不按規定整理內務與公共區域環境清潔者。
- 不愛惜公物或擅自移動公物者。
- 不按規定時間起居作息者。
- 宿舍作息時間大聲喧嘩,經勸阻未修正者。
2、小過處份:
- 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宿舍或留宿外人者。
- 擅自攜帶違禁物品及危險物品進入宿舍者。
- 於宿舍吸煙、飲酒者。
3、大過以上處份:凡屬重大違規情事,提交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
(七)如遇突發事件,不能於規定時間返回宿舍者,應先以電話通知值勤教官/校安人員(值勤專線03-8571463),
並於次日備妥證明文件向輔導教官(或校安人員)說明。
(八)管理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增修補充之。(請詳閱學生住宿輔導辦法)
(九)本校秉持慈悲喜捨校訓,力行嚴管勤教,請確實瞭解學校特色並遵守校規。